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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石油地质环境问题的措施
 
更新日期:2019-06-05   来源:工业安全与环保   浏览次数:799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石油地质勘探开发过程中会造成各种环境问题的发生,如水资源污染、油矿事故以及地质灾害。面对这些环境问题时,特别是对于石油这样的行业,不仅要制定

 
石油地质勘探开发过程中会造成各种环境问题的发生,如水资源污染、油矿事故以及地质灾害。面对这些环境问题时,特别是对于石油这样的行业,不仅要制定好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相应部门的法律监管也很重要。坚持合比例性、合目的性原则;创新共同治理、分类治理模式;完善石油地质风险评估制度;“合并处罚”提高环境执法效率。
3.1指导原则:合比例性、合目的性原则
所谓的合比例性原则就是任何治理措施均应控制合理的限度,使开发与治理同步进行,实现结果的均衡。开采过程中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确保能及时发现出现问题的根本并及时采取措施,使地质环境问题作到可控可防[4]。其次合目的性原则:任何开采问题、治理措施都不得侵害国家、社会以及他人的根本利益,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第一本位。
3.2具体措施
3.2.1 完善具有优先性的石油地质风险评估制度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评估系统在许多领域都得到应用,采油行业也不例外。勘探目标优先排序、资源分析与工程技术分析、经济评价、勘探部署以及中长期勘探开发规划编制。采用先进、合理、有效的评价方法积极主动、科学地开展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不仅可以准确、详细地掌握油田地质环境变化状况,还能大大提高钻井采油的安全性。
3.2.2制定分类治理方式
以现有污染物的危害信息和生产使用信息为基础,设置优先开采模式筛选标准,筛选出具有长期健康和环境危害小、生产和使用量大的开采模式优先进行风险评估,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地质危害制定出不同级别的管理措施,实行分类治理。对于企业而言加快了技术研发,对于政府来说社会力量被引入,提高了管理透明度和治理效率。
3.2.3确立共同治理模式
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完善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专门立法,明确信息公开和公共参与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筑起以预防风险为理念的环境管理体系。各个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地质环境的情况,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地方政府规章制度,做到因地制宜,因地开发。强化企业在健康危害鉴定、分类和登记的主体责任,加快油区的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治理。无论政府还是企业,都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落实到人,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4]。
3.2.4“合并处罚”提高环境执法效率
对于违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环境执法效率,需要“合并处罚”。“合并处罚”是指一个当事人存在两种以上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相应的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各项违法行为在法定的量刑幅度之内分别裁量,根据行政处罚原则及其相应的情节合并处罚的制度。合并处罚的运用简化对多个违法行为分别立案查处的程序,节约办案时间,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在石油勘探开发过程中遇到的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对严重违法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不仅增强了环境执法威慑力,同时责、权、利更加明确和统一,有利于石油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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