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初级群体关系与族群认同的相互作用下,族群亚社会在社会结构中保有其内部一致性,而不同族群亚社会之间的同化,深刻影响着族际关系与社会稳定。本文在对族群亚社会、同化等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引入社会学分析模型,对我国族群同化状况进行简要分析,并认为文化多元主义是族群亚社会同化的应然模式。
关键词:族群;族群亚社会;同化;同化模式
随着历史上人口的迁移与交往,多族群并存已经成为一国常见的社会样态。族群亚社会在多族群国家的社会结构中占据重要位置,正是这些亚社会群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尤其是少数族群与多数族群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变化多端的社会形态与文化形态,对国家的稳定和统一产生深远影响。能够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族群亚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问题,是决策者应当谨慎思考的时代命题。
一、对“族群亚社会”的界定
在社会结构中,人们由于种族、宗教信仰、语言、习俗等文化上的差别而形成人类集团,“族群”便被用来描述这样的集团,它可以由上述一个范畴构成,也可以是这些范畴的组合。需要说明的是,“民族”与“族群”并非同一事物,今天在我们日常语境中所说的56个“民族”,实则应当为56个族群,而少数“民族”应当为少数族群。之所以经常混淆,是由于“民族”的内涵与“族群”有所交叉。根据马克思在《资本主义以前各社会形态》中的论述,古代部落的形成有两种方式,一是基于氏族,即拥有共同的血缘与文化,后被恩格斯称为“血族部落”;二是基于领土,即生活在统一领土范围内的集群,恩格斯称之为“地区部落”。这便在实质上揭示了民族形成的两种路径,以及两种路径下“民族”内涵的不同指向。此后有学者明确提出了“文化民族”与“国家民族”的分野[ 德国著名历史学家Fredrich Meinecke在1962年提出此观点,后由Ottg Pflanze加以完善;美国历史学家Louis L.Snyder在此基础上又提出“民族国家”与“国家民族”的分类,前者指族群与政治疆界一致,后者指在创建国家的过程中形成统一的民族。],用来描述东欧(包括中欧)与西欧地区在民族形成中的不同状态,而前者与族群的概念极其相似。不过,无论是强调文化共同性的民族,还是强调领土与政治统一性的民族,都视“民族”为一国范围内具有一体化性质的人类集团,该集团可以由单一族群构成,但更多时候是由多个族群经过充分融合、共同确认来实现(如大西洋传统的民族通过立宪形成),从而使统一的“民族性”超越了“族群性”,成为代表该区域内总体意志的体现。因此,不拘民族的形成途径如何,即便曾与族群的概念有所交集,也不能将二者混用。
当“族群”生活结成亚社会状态时,我们便可将这种“族群亚社会”作为对群体生活性质的直接回答。关于这个新名词的界定,需要通过“初级群体关系”与“族群认同”两个概念来进行推导。
作者:李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