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导航 » 政治法律 » 正文
社会交换理论视角下建立藏文化媒体传播矩阵的条件
 
更新日期:2022-09-06   来源:   浏览次数:74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社会交换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在西方社会学界逐渐兴盛,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的一种社会学理论。其行为主义视角能够从微观角度解释矩阵传播活动中的主体

 
 社会交换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在西方社会学界逐渐兴盛,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的一种社会学理论。其行为主义视角能够从微观角度解释矩阵传播活动中的主体行为,结构主义视角又为从宏观角度审视社会结构中的交换网络提供支撑。社会交换理论交叉涉及了心理学和经济学中诸多领域,以“经济交易作类比,将人类的社会互动视为一种包括有形和无形资源的交换过程”,基于此可以系统审视新媒体时代中藏文化传播活动中主体间的资源流动与利益置换,从而构建出有机运作、长远发展的媒体矩阵,发扬藏文化优质内容,服务于国民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国传统文化出海。
(一)社会交换的先决条件
在传播过程中,只有同时具备传播者、传播内容、媒介和受众四个基本要素,才能促使传播活动发生,进而衡量传播效果。建立藏文化媒体传播矩阵,即以互联网平台为接口尝试介入藏文化数字化传播。无论从微观还是宏观的角度来看,这个过程都时刻伴随着主体间的动态交换行为。因此,建立藏文化媒体传播矩阵首先要厘清参与主体即其发生交换行为的动机。
1.社会交换的四个参与主体
参与藏文化媒体传播活动的主体主要为:藏文化内容生产者、藏文化媒体用户、藏文化传承人以及藏文化媒体平台。
藏文化媒体平台指承担藏文化信息内容分发功能的计算机软硬件操作环境。广义的藏文化媒体平台囊括了网站、客户端、社交媒体、移动分发平台、聚合软件等新媒体平台。狭义的藏文化媒体平台指以藏文化内容为单一传播主题的网络媒体平台,即自建藏文化平台。(下文讨论的藏文化媒体平台属于广义概念)
藏文化的内容生产者指以藏文化为源头,叠加数字化技术手段,就文化资源进行二次生产的内容创作者。
藏民族文化传承人指对于藏文化内容产制者及藏文化媒体平台而言的藏民族原始文化资源提供者。
藏文化媒体用户为对藏文化感兴趣,运用数字化手段触达藏文化内容或产品的受众。
在互联网格局日趋多元化的今天,藏文化传承人、藏文化媒体平台内容产制者和藏文化媒体用户的身份非但不冲突,还可以并存于同一主体。
2.交换主体的交换动机
交换前提是交换行为顺利发生的必要条件,只有当事人具备交换动机并且满足交换前提的时候,交换行为才能进入实质性的权衡阶段,也即藏文化媒体传播过程的效果评估阶段。
第二,藏文化内容生产者和藏文化传承人存在自我需求满足和社会价值满足的动机。自我需求分为实用需求和享乐需求。实用需求指借助信息和产品的功能性以及可用性,在目标框架下快速、高效地完成任务,进而得到物质报酬和利益满足;享乐需求指借助信息和产品,满足自我享乐的需求,获得心情愉悦的感官体验,进而彰显身份、获得纪念性意义和自我提升。社会价值满足指深入了解文化本体,深刻把握数字化时代浪潮,进而传承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提升其社会存在价值。传播藏文化的事业,不能仅靠政府专职或媒体从业人员,更要依靠最广泛的热爱藏文化、有志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群众,刺激其分享欲望,激励其交换行为。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社会交换理论视角下建立藏文化媒体传播矩阵的条件

下一篇: 社会交换理论视角下建立藏文化媒体传播矩阵的条件

 
相关论文导航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