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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融合发展对非遗文化保护及开发的推动
 
更新日期:2022-07-11   来源:   浏览次数:66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1.增强非遗文化旅游开发的社会效益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的传承性质,其传承方式主要是以特定的人或地区来进行的。这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地域环

 
 1.增强非遗文化旅游开发的社会效益
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的传承性质,其传承方式主要是以特定的人或地区来进行的。这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地域环境、自然条件等客观因素影响,只有这种方式才能够更好的保证非遗文化的原始性。从文旅融合的角度促进非遗文化旅游的开发,主要在维持好不同领域利益的前提下,促进产业经济的发展,以此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而该角度下进行非遗文化的开发能更好的发挥参与人员和传承人员的作用,形成对非遗文化“自下而上”的参与性保护和开发。但国内大部分对于非遗文化开发区的开发大多由社会资本主导,由于资本逐利的特性,开发商会利用地理的优势来谋取大量的利益,而忽视原本参与其中的社区居民自身的利益,继而引发了开发商和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而“文旅融合”的新模式则改变了这一现状,它的开发思路着眼于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通过依靠民族文化旅游业带来的就业机会增强了当地居民在开发过程中的凝聚力,从而进一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同时旅游业的兴旺也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得旅游产业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方面支出增加,促进社会效益的合理分配,激发出旅客以及相关利益保护者的开发激情。
2促进非遗文化人文旅游理念的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必须要基于文明融合的理念上进行,需要更好的将经济效益落实到当地居民身上。“非遗”的人文理念,首先就是对文化传承过程中传承人的保护,重视其作为文化传承主体的角色,让传承人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使其在参与文化开发过程中保障文化的内源性,提高非遗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有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传统的民族传承的文化,其不管是在文化形式还是结构内容上都随着时代更替得到了改变、创新和发展。但这种具有灵活性的传承并不能满足保留传统和发展传统的复古式保护目的,而如今少数民族的“非遗”急需依赖产业驱动来进行持续性发展。为了使二者协调,将“非遗”的资源进行文化产业竞争力的转型,这样就能自我发展的同时,让保护和发展维持在一种平衡的良性循环状态之中。非遗文化的保护基于“文旅融合”理念,充分发挥旅游“平台”的支撑作用和文化“载体”的引领作用,引导游客从传统的自然山水观光游向人文地理体验游的转变。从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出发,重视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中发挥的作用,实现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赢,保障非遗文化传承人及表演群众的合理收入,使其安心从事非遗文化的保护和开放工作,促进非遗文化旅游产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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