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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生万物的生态平等观
 
更新日期:2021-04-01   来源:   浏览次数:783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老子》全书基于道生万物的宇宙创生论之上,在六十二章:道者,万物之奥。道是万物的主宰;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万物

 
  《老子》全书基于道生万物的宇宙创生论之上,在六十二章:“道者,万物之奥。”道是万物的主宰;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万物创生的起点,由道作为出发点,层层展开,化生万物;第三十九章:“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道不仅是万物化生的起点,同时它也是一切存在的总根据和根本保证,它维持着自然、天地万物的平衡,使万物各得其所,各司其职。“道”化育万物,万物又因自身所含“道性”生生不息,繁衍下去。《道门经法相承次序》中记载道士对唐高宗说:“一切有形,皆含道性。”因此,从价值观角度来说,道乃是宇宙万物的创生之源。“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五十一章)道化生万物,德养育万物,用不同形态区别万物,在各种环境中成就万物。这样的观念与西方传统中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有着巨大的差别。“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二十五章)老子并不否定人类在对于世间万物的主观地位,但从根本上是与人类中心主义相对立的。林语堂先生认为,道是最大,其次是天,再则为地,次则为人。“四大”各有范围,各有差等。庄子在这一点上与老子的思想是一致的,“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即从道的角度出发,万物皆是平等的,不存在贵贱的关系。这就启示我们在对待人类以外的其他事物时,不能妄自尊大,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其他事物存在的意义,更不能以自己的一己之私来剥夺其他物种的生存权利。
“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被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道广泛的存在于世间,万物依靠它生长而不推辞,功成业就而不据为己有。覆盖万物而不作为主宰,因为它最终不自以为大,所以能成就它的大。人类作为自然界的灵长类动物,已经处于生物链的顶端,我们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赋予我们生存权利的自然界以及为我们提供生存所需的其他物种呢?目前我国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的法律法规已经逐步完善,国家和地方政府也正在加大改善生态、治理污染的力度,但是只依靠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是远远不够的,更关键的是要从内心深处改变人类对于生存环境的态度。“人者,裸虫也,与夫鳞毛羽虫俱焉,同生天地,交气而已,无所异也。”人类只是生命链条中的一环,与其他生物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要从根本上改变人类对于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必须要重新构建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体系。《老子》一书中包含着丰富的众生平等的思想,重新深度发掘其中蕴含的生态哲理可以为构建新的价值体系提供理论来源,这也可以说是“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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