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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乡村闲置土地利用的考察与启示
 
更新日期:2020-08-11   来源:   浏览次数:384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域外乡村闲置土地利用的实践考察1.德国的休闲农庄德国是最早施行市民农业法及进行市民农园规范化发展的国家之一,德国政府在倡导环保的同时,鼓

 
 (一)域外乡村闲置土地利用的实践考察
1.德国的休闲农庄
德国是最早施行市民农业法及进行市民农园规范化发展的国家之一,德国政府在倡导环保的同时,鼓励大力发展创意农业,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休闲农业。其主要形式包括:市民农园、度假农庄以及乡村博物馆。
市民庄园作为最具代表性,其主要分布在近郊区的农地,政府将这些农地规划成小块出租给市民,市民可选择在上面种植花草、果蔬或经营家庭农艺等,但承租者需严格遵守法规对利用的各项要求,比如严禁使用矿物肥料和化学保护剂等对土地造成危害的物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为德国的乡村发展提供了引导;度假农庄主要分布在林区或草原地带,因其低成本高服务的优势而受到了广泛的推广,使得人们在体验乡村风光的过程中还发挥出了环保教育的功能;乡村博物馆则以乡村的历史文化为侧重点,保护历史文物的同时构建了更好的乡村风貌。
2.日本的造村运动
日本作为一个岛国,土地资源稀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工业化水平大幅提高,造成向城市迁移的农村人数激增,农村地区的劳动力越来越少,大面积的耕地被废弃,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此背景下,日本的造村运动应运而生,为日本农村发展注入了新动力。造村运动中最具影响力的是日本的大分县知事平松守彦为改变家乡的落后于1979年提出的“一村一品”运动。其实质上是在政府的扶持、引导之下,各地根据自身的区域特点,打造一个独一无二的品牌在国内甚至国际上进行推广,从而加速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当然,区域品牌并不仅限于农产品,还包括文化、旅游等。
造村运动主要包括以下措施:一方面在利用过程中比较重视资金的保障,通过创设合理的融资制度为其发展提供经济基础,这项融资工作主要由日本的农协负责,首先农协以比普通的银行利率率高的优惠利率来吸收社会中大量的农村闲散资金作为启动资本,再以比较低的利率将其融资给农户,以此来完成融资;另一方面日本的造村运动以开发农特产品为目标,把培育特色品牌作为手段,各地依据自身的地理环境,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当地的农特产品,主抓产业建设于品牌培育,比如著名的“丰后牛产业基地”、“大田村香菇产业基地”等品牌在国内甚至国际上都获得了较好的反响,实现了当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荷兰的土地整理
荷兰作为一个土地资源匮乏、人口稠密的欧洲小国,但成为了农产品出口的世界第二大国,其施行的土地整理是影响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20世纪初,荷兰为了适应大规模的农业机械生产选择开始实行土地整理运动,主要是通过利用科学技术进行统一规划和整理,例如通过交换土地、减少碎片农田、优化土壤和水质等提高土地利用率,是一种结构性的农业优化方式。荷兰的土地整理选择将土地的多效利用与高品质高生态性的保护融合发展,利用智能温室、自动化的环境控制以及机械化的种植等打破当地自然条件制约,优化土地效能。荷兰在进行土地整理时还强调要保证公众参与,对于与利益密切相关的各方要给予充分的参与权,要求土地整理项目的通过必须获得与利益分配密切相关的大多数参与者的同意,才可实行。除此之外,荷兰制定了《土地整理法》、《瓦赫伦岛土地整理法》、《乡村发展的布局安排》以及《土地开发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荷兰的土地整理提供了较为健全的法律保障。这些都使得荷兰走出了一条技术密集、机械作业、资源节约、生态友好的集约化发展道路。
(二)域外乡村闲置土地利用的经验启示
总结上述三个发达国家的实践考察,为我国在利用闲置宅基地时提供了以下经验启示:
1.注重区域的特色发展
通过上述的实践考察,我们不难发现,不管是德国的休闲农庄、日本的造村运动,还是荷兰的土地整理,各国在整治过程中都时以各地的区域特色为依托来创新发展模式。因此,我国在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过程中要注重地区差异,坚持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盲目跟风,注重创新,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品牌优势。
2.创设合理的融资制度
通过上述考察我们不难发现日本、荷兰以及德国在利用闲置土地时都存在财政资金有限的问题,但不管是日本的政府扶持,选择以农协为主体,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为闲置土地利用工作提供资金倾斜,还是荷兰成立“土地管理基金”,为土地开发与置换提供资金保障,或是德国的协会制度,在此问题上三国都创设了合理的融资制度以保证乡村闲置土地利用工作的有序推进。任何一项振兴项目的开展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现行我国在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时时一方面社会资金多,另一方面又是对于闲置宅基地利用的投资难,归根结底其实就是缺少资金对接的融资制度,因此国家应为利用闲置宅基地创设合理的融资制度,优化资金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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