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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直觉认知机制对直觉本质及认知价值的解答
 
更新日期:2020-03-16   来源:自然辩证法通讯   浏览次数:38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首先,关于神秘论和一般能力论,先天论和经验论的争论。第一,通过我们对直觉机制的分析可以看到,只要能说明直觉认知是如何可能的这一关键问题,一般

 
 首先,关于神秘论和一般能力论,先天论和经验论的争论。第一,通过我们对直觉机制的分析可以看到,只要能说明“直觉认知是如何可能的”这一关键问题,一般能力论就无疑更具竞争性。我们已经说明,直觉是认知主体无意识地运用某些法则处理信息形成特定信念或信念倾向以应对特定认知情境的能力,并且刻画了直觉的内在结构和运行机制。与此相对,笔者认为神秘论主要基于两点。首先,认知机制晦暗不明。我们无法有效地探知直觉的运作方式。其次,源于直觉理智主义者对“直觉是人类直接把握超验的抽象实在的手段”这一认知定位。现在我们看到,虽然在直觉的认知过程中无法回避认知黑箱,但现代心理学和认知科学已经初步为我们提供了祛除直觉神秘主义的大量资料和可靠途径。我们主张抛弃传统的理智主义直觉主张,直觉不是一种能够把握超验对象的能力,直觉的运用领域是经验世界,直觉力图要应对的是最现实的东西。第二,我们认为,在一般能力论内部,就解释路径来看,经验论比先天论更加合理。因为从我们的分析来看,所谓先天的直觉能力最终也可能通过对认知科学的反思揭示其经验的起因与结构。与此相对,如果依循先天论的路径,我们只能止步于对概念和命题的理解层面,而我们已经揭示,这一层面对理解人的直觉能力不仅是不充分的,甚至也不是最核心的,遵循这一路径最终会使我们错失对直觉进行最有意义的哲学反思。

其次,表象论和信念论之争。我们主张直觉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信念倾向。从我们的对直觉的理解出发,理智主义直觉观所刻画的直觉表象化特点有许多与实际不符之处。许多我们称之为直觉的情形并无表象论者所要求的“意识呈现”。比如在球场上,梅西几乎时刻都在直觉地处理皮球,相反,只有球技和球商最差的人才会刻意地去注意每一个动作和每一个情景,而到底谁踢得好,一目了然。我们已经指出,直觉状态与信念状态紧密相连,可以说,直觉状态必然地导致某种信念倾向或信念,从而实现认知效益的最大化。最后,直觉作为一种信念倾向,与某些直觉具有表象性是兼容的。一个出色的品酒师可以直觉地分辨出十几种不同香型的白酒,一个画家可以对红色有着异于常人的直觉,这些直觉无疑都具有表象内容。
最后,对直觉认知价值的重新思考。我们认为,直觉的本性决定了它的认知价值在于获得适应认知情境的信念,而非获得知识。传统上我们将获取知识,尤其是普遍必然的先天知识的愿望诉诸直觉,但现代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的分析已经表明,直觉能力无法承担这样的认知重任,直觉不仅无法把握神秘的抽象实在,也不能得出普遍必然的知识。当然,直觉也并非实验哲学家所主张的是一种不可靠的认知能力,甚至只是单纯的任性或者偏好。因为当前哲学实验所能实验的只是我们之前刻画的最边缘的直觉法则,而深层的直觉法则已经被证明处于人的认知系统的深处甚至核心,是提供有价值的认知信念的重要源泉。从认知进化的角度看,直觉能力是人与环境相互适应的结果,是基于一定规则形成的,它可以作为一个有效的信念来源,但这并不意味着直觉信念都是真的——人类直觉能力初衷或许也不在于此。或许对哲学思考来说,直觉真正的价值在于直觉信念和直觉行为是人的某些基本生存法则和认知法则的表征,对这些法则的反思直接就是对人性的反思。这构成了哲学的核心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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