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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农学报》道德声明
 
更新日期:2022-09-23   来源:华北农学报   浏览次数:9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为加强《华北农学报》的学术诚信建设,防范学术不端行为,本刊依据《科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

 
 为加强《华北农学报》的学术诚信建设,防范学术不端行为,本刊依据《科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刊实际,制定《华北农学报》出版伦理规范。
一、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
学术不端是指违反学术规范、职业道德的行为。
1.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
剽窃:采用不当手段,窃取他人的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并以自己名义发表的行为;伪造:编造或虚构数据、事实的行为;篡改:故意修改数据和事实使其失去真实性的行为; 不当署名:与对论文实际贡献不符的署名或作者排序行为;一稿多投:将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投给两个及以上期刊,或者在约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的行为;重复发表:在未说明的情况下重复发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文献中内容的行为;违背研究伦理:论文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伦理审批,或者超出伦理审批许可范围,或者违背研究伦理规范。
2.审稿专家学术不端行为
违背学术道德的评审:论文评审中姑息学术不端的行为,或者依据非学术因素评审等;干扰评审程序:故意拖延评审过程,或者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发表决定;违反利益冲突规定:不公开或隐瞒与所评审论文的作者的利益关系,或者故意推荐与特定稿件存在利益关系的其他审稿专家等;违反保密规定:擅自与他人分享、使用所审稿件内容,或者公开未发表稿件内容;盗用稿件内容:擅自使用自己评审的、未发表稿件中的内容,或者使用得到许可的未发表稿件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或说明;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评审中的保密信息、评审的权利为自己谋利。
3.编辑学术不端行为
违背学术和伦理标准提出编辑意见:不遵循学术和伦理标准、期刊宗旨提出编辑意见;违反利益冲突规定:隐瞒与投稿作者的利益关系,或者故意选择与投稿作者有利益关系的审稿专家;违反保密要求:在匿名评审中故意透露论文作者、审稿专家的相关信息,或者擅自透露、公开、使用所编辑稿件的内容,或者因不遵守相关规定致使稿件信息外泄;盗用稿件内容:擅自使用未发表稿件的内容,或者经许可使用未发表稿件内容却不加引注或说明;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期刊版面、编辑程序中的保密信息、编辑权利等谋利。
二、作者职责
1. 作者应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有责任配合编辑部要求提供原始图片、原始数据、论文资助基金项目名称、任务书等证明材料。
2. 作者在投稿时需提交《作者投稿承诺及论文著作权转让书》,确保论文为原创,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 无抄袭、伪造和一稿多投问题, 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侵权问题。作者在投稿时应写明作者姓名及单位。作者单位应和论文研究内容相关,如不相关,作者应说明自己在研究中所做的贡献,或由作者单位出具证明,证明该作者确实从事了这项研究。
3. 署名作者必须是论文的实质性贡献者,包括:①对研究工作的思路或设计有重要贡献者;或者为研究数据获取、分析或解释数据者;②起草研究论文者或在重要的智力性内容上对论文进行修改者;③对将要发表的版本作最终定稿者;④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承担责任者以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问题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未满足全部 4 条标准者(如仅对论文进行技术性帮助,或提供经济和物质上的资助者)不宜列为作者,但可在致谢中对提供帮助者表示感谢;当作者为团体作者时, 所有团体成员须符合以上的标准, 并且须对论文的质量、准确性和道德负责, 所有作者须参与确定作者的顺序。
4. 利益冲突:作者在向期刊投稿时, 应公开所有可能使其研究结果和论文撰写产生偏倚的经济或非经济的利益冲突。
5. 更正:当作者发现自己发表的论文有重大错误或不准确时, 尤其是非主观故意的错误, 作者有义务及时通知编辑部, 并配合编辑部撤回论文或发表适当的“更正”声明。
三、评审专家职责
1. 评审专家应以维护学术诚信、尊重学术自由为原则,对稿件做出诚实、客观、公正的评估。不得对作者的国家、机构、种族、宗教、政治信仰、性别等存在偏见或歧视,不得泄露作者的研究内容。
2. 评审专家在收到审稿邀请时, 应首先了解期刊的定位及审稿要求。审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向与所评审的稿件是否匹配, 如不匹配, 应及时、明确告知编辑, 并建议更换评审专家。
3. 评审专家应遵守同行评议的保密原则, 避免在评审过程中以及审稿完成之后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稿件内容及相关信息。
4. 评审专家应审视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 是否与所评审的稿件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如果存在, 应及时告知编辑,声明所有相关利益关系, 避免利益冲突。
5. 评审专家应按照约定及时评审稿件,如不能按时评审返回,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退审, 可推荐审稿人。未经编辑部同意,审稿专家不得擅自委托自己的学生、同事等代审。
四、编辑职责
1. 编辑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篇稿件,并根据论文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读性等论文本身内容及与期刊收稿范围匹配度对论文做出接受或者退稿的决定。
2. 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一方面要对审稿专家的信息及审稿意见保密;另一方面要对作者的研究内容保密。
3. 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同行评价,努力保证同行专家的独立评审,以确保同行评议的公平公正。
4. 对于作者推荐的评审专家, 编辑应认真审核其基本信息是否准确, 学术背景是否与该文的研究背景相符, 与作者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谨慎决定是否需要送审给推荐专家;对于回避的专家, 若作者给出的理由充分, 应尽量尊重作者选择。
5. 编辑应回避选择与作者具有利益冲突(如项目组成员、同事关系、师兄弟关系、亲属关系等)的专家审阅其稿件;还应自觉回避与自身有利益冲突(参与论文撰写、项目研究, 或者与作者具有同门关系、亲属关系)的稿件的送审工作;编辑在选取论文评审专家时,应尽量避免与作者为同一单位,不得选择署名作者作为审稿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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